通知公告
我院病案科开展病案复印邮寄业务?
近年来患者对病案复印件的需求不断增加,目前有近40%的出院患者要求复印病历。为了方便患者/家属,提高就医满意度,病案科自2015年2月开展病案复印邮寄业务。
患者出院当日可至病案科办理相关手续,包括:《友谊医院国内特快专递住院病案复印件委托书》与《复印病案资料申请审核表》,邮寄流程及收费如下:
病历复印件邮寄预约工作程序
1.患者提出邮寄病案资料要求,在填好的《复印病历资料申请审核表》上方标记“邮”字样。
2.请申请人到复印窗口填写《友谊医院国内特快专递住院病案复印件委托书》及快递单,填写样式见窗口玻璃粘贴的示例。
3.将填好的《友谊医院国内特快专递住院病案复印件委托书》与《复印病案资料申请审核表》订在一起,并根据病案复印份数及邮寄地址,在“邮”字旁标注金额(例如:两份复印件寄山东,则写明 邮120页*0.4+22;一份复印件寄北京,则写明 邮60*0.4+14)。
4.审核快递单填写是否完整正确,特别注意“寄件人:”处要填写患者姓名;“收件人电话:”非常重要,要核对位数;“收件人地址:”要清楚具体。
5.将邮寄费用交纳到EMS驻点人员处,在快递单“备注:”处注明费用(如:24+22,24+14等)。
6.复印费用:0.40元人民币/页。由于需复印病案页数不可预知,故采取统一复印收费标准:60页*0.4元人民币一份(不含邮费),多不退少不补。
7.邮寄费用:同城14元 ;外埠22元(三份病案以上需加收邮费)
8.将第三联《寄件人存单》交与申请人。
9.病案资料复印完毕后,在复印件上方写“邮”字样,并注明费用(如邮24+14),左上角写张数,盖好公章,将当天的《病案复印件邮寄登记表》与相应的病案复印件交予EMS工作人员。复印组人员填写《病案复印件邮寄登记表》中的“患者姓名、病案号、复印费、邮费”四项。
10.EMS工作人员将病案资料封装时核对寄件人姓名与病案首页患者姓名。EMS工作人员将《病案复印件邮寄登记表》中“寄递人姓名、联系电话、单号”三项补填齐全。
11.以月为单位,依据《病案复印件邮寄登记表》明细,每月初与EMS结算上一月复印费用。
12.病案邮寄预约办理时间:周一至周五9:00-11:00 13:00-16:00 (节假日休息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