改革前后,患者预约工作如何衔接? 医改专栏 -乐山友谊医院
您所在的位置: 首页 >>友谊博览 >>精彩专题 >>医改专栏 >>政策解读 > 正文

医改专栏

联系我们

乐山友谊医院

北京市西城区永安路95号

010-63016616

www.bfh@163.com

政策解读

改革前后,患者预约工作如何衔接?

字号:
+-14
浏览次数:

(一)在改革政策发布之日(3月22日)24时前已预约并缴费且诊疗行为发生时间在改革实施(4月8日)之日零点后的服务项目,诊疗当日实际收费按照改革实施前后价格中较低的价格标准执行;

(二)在改革政策发布之日(3月22日)24时前已预约但未缴费且诊疗行为发生时间在改革实施(4月8日)之日零点后的服务项目,诊疗当日实际收费按照改革实施后的价格标准执行;

(三)在改革政策发布之日(3月22日)24时后预约且诊疗行为发生时间在改革实施(4月8日)之日零点后的服务项目,诊疗当日实际收费按照改革实施后的价格标准执行;

(四)无论何时预约,对于诊疗行为发生时间在改革政策发布之日(3月22日)24时后至改革实施(4月8日)之日零点前的服务项目,按照改革实施前的价格标准执行。